近日,古冶区在全市率先推行实施建筑工地“环保主任”制度,全面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实现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源头管控。
该区制定并下发了《古冶区建筑工地环保主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详细规定了“环保主任”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环保主任”是由区内各施工单位环保事务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来担任,负责该工地所有环保事务。“环保主任”作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扬尘污染管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建立工地管理台账,定期上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动态信息等工作。目前,该区已为首批17名“环保主任”颁发了聘书正式上岗。(通讯员张威 记者杨雨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