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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开展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2020-08-12 14:3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贷款购房有了更“划算”的新选择

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推出

公积金贷款申请到最高额度还不够用,而住房商业性贷款利息又高,这种让一些购房者烦恼的问题有了新的解决办法。日前,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秦皇岛市已开展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我们中心在今年5月1日就开始试运行‘组合贷’的相关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增设了征信查询机、网签窗口,同时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现在组合贷、放款、购房资格审验及网签业务都可以在大厅内完成,为广大职工提供方便。”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贷科副科长袁大文介绍。

关于组合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业务经理张金杰介绍说,以市民马女士为例,缴存公积金8年,于2020年8月购买个人首套住房,总房价为100万元。马女士首套房首付30%也就是30万元,剩余70万元房款就可申请公积金和建设银行的“组合贷款”。根据相关政策,个人最高可申请40万元公积金贷款,剩下的30万元房款申请建行商业贷款。若马女士已婚,夫妻双方可共同申请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除去首付款,马女士家庭只需再申请10万元商业住房贷款即可。

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的算法调整,即从2020年9月1日起,贷款年限计算方式由以贷款人生日为准调整为以出生年份为准。以借款人马女士为例,1987年10月18日生人,贷款年限调整前可申请贷款年限最高为28年,调整后为27年。(河北日报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马朝)

关键词: 秦皇岛 贷款购房 组合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