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文件规定,7月1日起,石家庄将对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进行调整。
公积金比例的调整对于工资扣减以及住房贷款会直接相关。通知显示,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与2019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8476元,最低3695元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值上调了769元,最低值上调了154元。
在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各缴存单位应于缴纳2020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业务,各缴存单位原则上通过单位版网厅自行办理;确需柜台办理的,可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