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高水平创新发展
到2022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超500亿元
4月16日,唐山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高水平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通过系列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产业聚集专项政策,加速自贸区曹妃甸片区率先发展、实现突破。
根据意见,唐山市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速推动自贸区曹妃甸片区投资便利化、金融国际化、贸易自由化、产业高端化,努力将片区建成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和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到2022年,引进外资项目100家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达500亿元以上,新增市场主体3000家以上。
唐山市明确提出,扩大片区经济管理权限,市本级权限全部下放,协调省级权限按需分批下放;国家、省、市重大改革举措率先在片区试点,实现创新红利最大化。
为提高审批事项即办率,片区推行极简审批,实施“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一业一证”改革。在商事登记方面,全面实施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实施企业注册一口开办、一日开办、免费开办;推行“一址多照”“证照分离”,允许多家企业在同一地址注册。在通关流程方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提升海关、海事、边检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改革;推进船舶检验便利化,开展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查验,开通边检服务绿色通道。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唐山市鼓励中外资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业态在片区聚集发展;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在片区内推进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鼓励优质企业在片区内开展跨境人民币便利化结算业务。同时,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市银保监分局在片区内设立监管服务机构(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建立片区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片区内金融创新,健全地方金融监测预警系统,探索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
为加速推进片区重点产业突破、重大项目聚集,唐山市以优先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培育壮大港航服务产业、加快发展能源储配产业、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和省内现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迁移到片区开展业务,建设矿石、煤炭、原油、LNG、木材、粮食等交易中心;引进航运公司和船舶管理、航运保险和运价指数交易等航运服务企业,建设国际船舶备件供船公共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建设原油、LNG、成品油储运设施,完善配送体系,加速曹妃甸国际能源储配贸易发展。(记者汤润清)